為進一步加強大學生村官管理工作,金塔縣通過三項制度著力防治大學生村官為“官”不為,切實推動大學生村官在基層一線發揮作用。
實行“一定三評”考核制度,激發工作活力。制定《金塔縣大學生村官“一定三評”考核辦法》。設定村官崗位,結合所在村實際及個人特長,制定年度目標任務,以到村工作實際表現為依據,綜合考核在村履職、落實鄉鎮中心工作、階段重點工作、群眾滿意等情況。通過三級評定,即由村“兩委”、鄉鎮黨委、縣委組織部評定,建立平時考核、年度考核、聘期考核相結合的考核體系,有效激發了大學生村官扎根農村、干事創業的熱情。
實行“十二個一”匯報制度,增強履職意識。要求每名大學生村官每周撰寫1篇民情日記、參加1次鄉鎮學習例會,每季度上報1份工作實際報告單,每半年上報1篇工作總結、參加1次培訓、作出1項服務承諾和提出1條發展建議,每年作1次年終述職、接受1次群眾測評。建立健全大學生村官談心制度,村黨組織書記每周與村官開展1次談心談話、鄉鎮黨委每月召開1次村官例會,縣委組織部每半年組織1次村官座談會,有效推動了大學生村官工作水平、履職能力的進步。
實行“三級聯動”管理制度,確保在崗盡責。下發了《進一步加強大學生村官管理的通知》,明確鄉鎮黨委履行大學生村官管理第一責任人職責,每周負責隨機抽查4-5個村,撥打村委會工作電話“聽”其是否在崗;下村直接走訪,與村干部、村民聊大學生村官日常表現,“看”其盡責情況。村黨組織書記履行直接責任人職責,及時掌握村官思想,幫助指導工作中遇到的困難。同時,通過鄉村公告欄、短信、QQ群等平臺通報村官工作近況,接受黨員群眾監督。